Part1前言:
从2019年开始,HK就逐渐成为了全世界的焦点和风口浪尖,然而到今天为止,还是有很多人不明白这过去的2年多的时间里,HK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并且不同人对此事也有完全不一样,甚至是矛盾对立的解读,其产生的结果也带来了,不仅对HK人包括台湾人,华人世界非常深远的影响,也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今天,带大家复盘一下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
在此,先说说香港的历史,香港过去是英国的殖民地,但是它不是唯一的,英国的殖民地曾遍布全球,因为他们的功能和地位并不相同,这也造成了不同殖民地的结局也不同。按照英国殖民地的地位和功能高低,把它分成三个层次:
- 第一档是以北美的殖民地为代表,美国和澳大利亚
- 第二档就是印度这一类
- 第三档是香港
香港一开始就是一个非常狭小的渔村,没有什么资源和人口,以及物产,英国人一开始只是想用它来做一个囤放货物的地区,变成一个贸易中转站。并且香港处于远东地区,与英国的核心利益势力范围相距较远,很难一直有效的殖民下去,所以英国一直想寻找有利的时机将香港还回去,早在民国时期,就有这样的想法,但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成形。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实施改革开放,英国为了搞好与中国的关系,打开中国市场,将香港作为交换的筹码。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香港是可以被牺牲的。
殖民地与宗主国的关系类比:
- 美国 → 亲儿子
- 印度 → 干儿子
- 香港 → 寄宿生
香港的命运取决于中国态度而不是英国的:
- 香港一开始是一个城市而不是国家,不具有民族独立性
- 香港在英国的殖民体系中的地位相对来说不是那么的重要,是第三档殖民地
- 香港的地理位置在远东的腹地,中国大陆的南端,所以它非常直接的受到中国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英语:Joint Declaration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Question of Hong Kong),简称《中英联合声明》(Sino-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国务院与英国玛格丽特·撒切尔内阁对香港前途问题发表的联合外交声明,于1984年12月19日由中国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与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作为两国政府首脑在北京签订。联合声明在1984年被签署后,正式开始至2000年1月1日的15年过渡时期,亦象征1842年大清割让香港以来的英属香港时期步入尾声。
据香港《明报》报导,英国政府解密档案记载,邓小平曾向英国政府解释,50年期限是为了让中国大陆成为经济发达国,香港繁荣稳定有助中国大陆现代化,亦为了50年的台湾稳定,不想与台湾开战。如果人们明白中国大陆政策背后的考虑,就不会误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会对一国两制政策作出改变。邓又称,在50年后改变的机会只会更小,因为届时中国大陆和其他国家的经济已彼此依赖。
1984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时表示:“我们在协议中说五十年不变,就是五十年不变。我们这一代不会变,下一代也不会变。到了五十年以后,大陆发展起来了,那时还会小里小气地处理这些问题吗?所以不要担心变,变不了。再说变也并不都是坏事,有的变是好事,问题是变什么。中国收回香港不就是一种变吗?所以不要笼统地说怕变。如果有什么要变,一定是变得更好,更有利于香港的繁荣和发展,而不会损害香港人的利益。这种变是值得大家欢迎的。如果有人说什么都不变,你们不要相信。我们总不能讲香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所有方式都是完美无缺的吧?即使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之间相互比较起来也各有优缺点。把香港引导到更健康的方面,不也是变吗?向这样的方面发展变化,香港人是会欢迎的,香港人自己会要求变,这是确定无疑的。”
1990年1月,邓小平会见香港富商李嘉诚,在谈到香港一国两制时说:“不会变、不可能变、不是说短期不变,是长期不变……就是说五十年不变,五十年后更没有变的道理……”
联合声明指出:“收回香港地区(包括香港岛、九龙【九龙半岛】和‘新界’)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联合王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也列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基本方针,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会确保其社会主义制度不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香港本身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维持“五十年不变”,保障人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旅行、迁徙、通信、罢工、选择职业和学术研究以及宗教信仰等各项权利和自由。
另外,聲明亦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現行的法律基本不變;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自由港和獨立關稅地區的地位等。
《中英聯合聲明》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1984年12月1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滿意地回顧了近年來兩國政府和兩國人民之間的友好關係,一致認為通過協商妥善地解決歷史上遺留下來的香港問題,有助於維持香港的繁榮與穩定,並有助於兩國關係在新的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發展,為此,經過兩國政府代表團的會談,同意聲明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收回香港地區(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以下稱香港)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二、聯合王國政府聲明:聯合王國政府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如下:
(一)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現行的法律基本不變。
(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原在香港各政府部門任職的中外籍公務、警務人員可以留用。香港特別行政區各政府部門可以聘請英籍人士或其他外籍人士擔任顧問或某些公職。
(五)香港的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人身、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旅行、遷徙、通信、罷工、選擇職業和學術研究以及宗教信仰等各項權利和自由。私人財產、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以及外來投資均受法律保護。
(六)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自由港和獨立關稅地區的地位。
(七)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繼續開放外匯、黃金、證券、期貨等市場,資金進出自由。港幣繼續流通,自由兌換。
(八)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財政獨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徵稅。
(九)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同聯合王國和其他國家建立互利的經濟關係。聯合王國和其他國家在香港的經濟利益將得到照顧。
(十)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地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係,並簽訂有關協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自行簽發出入香港的旅行證件。
(十一)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
(十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上述基本方針政策和本聯合聲明附件一對上述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之,並在五十年內不變。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聯合王國政府聲明:自本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止的過渡時期內,聯合王國政府負責香港的行政管理,以維護和保持香港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給予合作。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聯合王國政府聲明:為求本聯合聲明得以有效執行,並保證一九九七年政權的順利交接,在本聯合聲明生效時成立中英聯合聯絡小組;聯合聯絡小組將根據本聯合聲明附件二的規定建立和履行職責。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聯合王國政府聲明:關於香港土地契約和其他有關事項,將根據本聯合聲明附件三的規定處理。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聯合王國政府同意,上述各項聲明和本聯合聲明的附件均將付諸實施。
八、本聯合聲明須經批准,並自互換批准書之日起生效。批准書應於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前在北京互換。本聯合聲明及其附件具有同等約束力。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在北京簽訂,共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Part2背景:
发生在HK的事件被称为”反送中” 全名叫”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 (英语:Anti-Extradition Law Amendment Bill Movement),是指香港自2019年3月15日开始、6月9日大规模爆发的社会运动,逾万人被捕。此次运动并无统一的领导,主要以社交媒体号召的方式组织,运动支持者以游行示威、集会、静坐、唱歌、呐喊、自杀、“三罢”行动、设置连侬墙、不合作运动、堵塞道路干道、“起底”、破坏商铺、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等一系列行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抗议其提出《逃犯条例》修订草案。
该草案容许将香港的犯罪嫌疑人引渡至中国大陆受审;反对者不信任中国大陆的司法制度,担忧将嫌疑人引渡至大陆会出现不公平审讯的情况,损害香港在“一国两制”及《基本法》下所列明的独立司法管辖权地位。
香港政府当时提出修订两条有关引渡的法律–《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香港虽与20个国家签署长期的逃犯引渡协议,却与台湾存在着司法互助的漏洞。但是,既然是香港与台湾的漏洞,只需要修改涉及台湾的法例就足够,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却以此案为借口,将中国大陆也纳入修例范围,意味着港人在修例通过后,将可能随时被移交到中国大陆,此举打破了一国两制的原则。香港的独立法治就不存在了。在新机制下,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之中,立法机关的审查权力将被删去。 特首不再需要立法会同意,就可以启动拘捕和引渡程序,然后交由法庭审批是否移交疑犯。这个决定,掀开了香港回归中国以来,最声势浩大的一场社会运动的序幕。(这是发生本次运动的根本原因)换句话说,以后任何在香港犯法的人,不管是香港人,台湾人,或者是其他国家的人都有可能被移送到中国大陆接受司法审判。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该运动的发生的直接原因(导火索)却是一对情侣纠葛导致的杀人事件,也就是潘晓颖命案,是发生在台湾台北市大同区紫园旅店的一宗命案。命案受害者潘晓颖与嫌犯陈同佳均为香港居民,两人以情侣关系在2018年2月8日赴台旅游,同月13日入住紫园旅店。潘晓颖在同月17日于旅店房内遇害,翌日被弃尸在台北捷运竹围站外公园的草丛,其男友陈同佳则于案发后搭机返港。
在命案于3月13日被揭发后,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分别在同年3月、4月和7月,向香港律政司三度提出司法互助请求,香港政府以港台两地之间并无移交疑犯的机制为理由,未有理会台方遣送陈同佳至台湾受审的请求。士林地检署在同年12月3日正式对陈同佳发出时效长达37年6个月通缉令。


人物背景:
死者潘晓颖曾就读于圣士提反书院,于中四转读职业训练局开办的美容课程,其后于2017年9月入读职业训练局辖下香港专业教育学院黄克竞分校的银行及金融高级文凭课程,但案发前已退学。2018年2月17日,在台湾旅游时疑被其男友陈同佳杀害,藏尸于行李箱,弃置于草丛。而后法医报告证实潘生前有孕。
疑犯陈同佳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出生,其后移居香港,曾就读圣公会圣马利亚堂莫庆尧中学,之后修读香港专上学院商科副学士课程,但在2018年2月案发前退学
命案经过:
赴台旅游、情杀弃尸
潘陈二人在同一间公司当兼职而认识,相识一个月后便成恋人。2018年2月8日至17日期间,两人结伴到台湾旅游,在台的最后一晚同逛夜市,并买了一个粉红色行李箱。两人返回旅店后有过性交,但后来发生争执。争执期间潘晓颖告知陈同佳,约5个星期前发现已怀孕,称腹中婴儿属她前男友。陈同佳后来发现一段潘晓颖与另一名男子的性交影片,陈同佳在争执中勒死潘晓颖。陈同佳将尸体装入新购买的粉红色行李箱后,仍在旅店房间内睡觉。
2月17日早上,陈在旅店丢弃潘的个人物品后,带同藏有潘尸体的行李箱离开旅店,乘搭台北捷运淡水信义线至竹围站,并弃尸在竹围站外一个公园的草丛。
潜逃回港、抓捕审判
2月17日晩,陈同佳独自返回香港。潘父母因联络不到亲女一度质问陈,对方却谎称两人发生口角冲突,不明女友下落,潘双亲因女儿失踪而报警。经过三周杳无音讯,潘父于3月11日向台湾警方报案,旅店闭路电视拍到潘最后一次出现的时间是在2月17日子夜0时26分,正是二人逛完夜市拖着新购买的粉红色行李箱返旅店的时间,闭路电视亦拍到翌日陈同佳推著粉红色行李箱独自离开旅店。
陈同佳回港后曾三度盗用潘晓颖的提款卡提款,并在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陈于警诫下承认杀害潘晓颖并弃尸,进而揭发藏尸地点。台北市警方前往竹围站附近寻回潘晓颖尸体,尸体近一个月日晒雨淋,尸身腐化严重,颈骨有所遗失。潘晓颖的遗体在台湾完成验尸后发还给潘晓颖父亲,其后被运往第二殡仪馆办理移送遗体的手续,于3月29日下午由华航货机运回香港,再送到葵涌公众殓房由香港法医再作检查。2018年10月17日,台湾法务部法医研究所负责人林俊彦披露,法医在潘晓颖已腐烂的腹腔中发现一块长约2厘米的骨骼,经检验后确认属于3至4个月大的胎儿,证实潘晓颖生前有孕。
陈同佳在潘晓颖死后,因用女方的提款卡盗提2万新台币,返回香港后再度3次盗提总共1.92万港元,并且取走潘晓颖的数码相机(价值约2,000港元)和iPhone 6手机(价值约6,000港元),而在香港被控两项盗窃罪和一项处理赃物罪,其后8月改控四项处理犯罪得益罪(俗称“洗黑钱罪”),还押等候转移至高等法院审讯。2019年4月12日,陈同佳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承认四项处理犯罪得益罪。 同月29日,高等法院在量刑起点扣减三分之一刑期后,判处其入狱合共29个月。陈同佳于2019年10月23日9时刑满释放

各方对该事件的命名也不一样,也代表了他们不同立场:
-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为香港传媒广泛使用的名称,亦简称为“反修例运动”、“反修例风波”、“反修例风暴”、“反引渡条例修订”。
- 港府在2020年8月8日中英文声明中称为“反政府动乱”及“anti-government rio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媒体(如新华社)和香港亲中媒体(如《大公报》、《文汇报》)定性事件为“修例风波”。
7月开始,官媒称运动有“美国在香港策动的‘颜色革命’”的嫌疑 - 中国大陆的媒体开始直接以“颜色革命”来形容这场抗争运动。部分大陆媒体有时用“香港暴力示威”称呼运动
- 中国大陆民众一般则以“香港暴乱”称之。
- 前立法会建制派议员王国兴等人、部分媒体如《大公报》直接鄙称本次风波为“曱甴之乱”
(曱甴读作yuēyóu,多用于粤语广东话白话等,“曱甴”多指“蟑螂”的意思。)
而矛盾背后是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也就是贫富悬殊越来越大
虽然香港被视为是亚洲的国际金融中心,但较高的通货膨胀率和货币升值,导致其在全球生活成本中名列第1位。
香港去工业化后转向知识型经济发展高科技工业不尽如人意,2009年推动未来发展的六项优势产业,但亦未能改变产业单一化,根据统计处数据在2017年,金融及保险、地产相关行业分别占本地生产总值19%和20.4%;反观零售、餐饮、住宿服务业仅占3.2%、2.2%和1.1%,但金融及保险业虽只有6%就业人口,从业员在2018年的工资中位数达2.7万元,平均薪金从1999年至今累积增长达161%;相比之下,虽然零售、餐饮及住宿服务行业养活15%就业人口,但工资中位数仅仅稍高于1.3万元,不及金融业的一半。
香港的贫富悬殊也在近年严重加剧,住户收入基尼系数由2006年的0.533上升至2016年的0.539,远超0.4的警戒线。2016年全港贫穷家庭数目超过53万户,贫穷人口高达130万,贫穷率约达二成。其中65岁或以上的贫穷长者人口超过39万,贫穷率36.6%

全港最富裕的10%住户的每月收入中位数是最贫穷的10%住户的43.9倍,已经达到“极端贫富悬殊”的程度。然而香港政府的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认为在贫穷问题上港府并没有做得不够,而是人口老化和经济发展等情况造成的。根据香港城市大学的调查,在《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引发大规模示威抗议前,香港年轻人的幸福感已经输给新加坡同龄人。
由于长期积压的政治、经济、民生等深层次社会矛盾得到政治的刺激,例如房屋和土地供应、贫富悬殊、向上流动困难、经济结构单一、地产霸权、社会公义、及公众参与决策等,让越来越多不满的香港人对于前景感到失望,有些人开展了示威,部分人则是选择移民
由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单方面制订的《港区国安法》被西方国家指控严重侵犯香港人权,许多西方国家已经采取行动,以加快香港人移民海外程序和/或向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台湾、英国、美国、科索沃、阿尔巴尼亚、斯洛文尼亚等在内的许多香港移民授予难民身份。澳大利亚宣布,来自香港的学生在完成“合格”的高等教育之后,将有资格获得5年的临时毕业生签证,从而在5年后获得永久居留权。某些高度优先的临时熟练工人也可以获得五年签证。英国宣布为英国国籍(海外)护照持有人以及某些受抚养人提供途径申请,多达300万香港人合资格可申请获得居权甚至入籍英国。
自从2020年7月至今,据不准确估计已有最少32万名香港人移民外国,仅在2022年2月一个月内就有超过6万香港人经赤鱲角国际机场离港移居外国生活,而2022年首三个月经机场净流出人数已达约14万,而这个数字尚未计算前往中国大陆生活的香港人,目前香港人口已开始下跌。现时香港人口估计只剩约729万人口
Part3事件经过
2018.2.17
香港人陳同佳來台旅遊,殺害同行女友潘晓颖後潛逃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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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7
台湾3度提出司法互助的要求,但未獲香港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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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3
台湾正式对陈同佳发出时效长达37年6个月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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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12
香港建制派立法会议员李慧琼同潘晓颖母亲召开记者会,呼吁修改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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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13
港府正式修订《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刪除原條例中的例外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其任何部份除外」,亦即修法後中國可引渡疑犯至中國受審(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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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21
台湾陆委会回应若《逃犯条例》修订是以“一个中国“为前提,不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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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4
香港大律师公会发声明发对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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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31
香港泛民主派发起反修法游行,约1万2千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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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3
香港立法會進行《逃犯條例》的一讀、二讀,並於一週內組成修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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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28
民陣發起第二次反送中大遊行,主辦單位估計13萬人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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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9
在香港立法会,建制派及民主派议员就《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议程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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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6
香港法律界约3000人走上街头,身穿黑衣静默抗议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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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9
民阵发起游行,有超过100万名市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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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2
香港立法会继续将条例恢复二读辩论,触发了四万名市民围在了立法会大楼外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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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5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暫緩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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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6
200萬人參與反修例大遊行,訴求撤回逃犯條例,提出五大訴求
(撤回送中惡法、撤回暴動定性、撤回對示威者的檢控、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立法會與特首雙真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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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29
一名21岁的香港教育大学卢姓女学生,在楼梯间写下反逃犯条例的4条诉求后,于粉领一栋大楼坠楼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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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1
七一大遊行、佔領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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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9
林鄭召開記者會,宣布《逃犯條例》「壽終正寢」,並用英語說「the bill is dead」,但堅持拒使用「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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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16
示威者在香港国际机场发起“和你飞”集会,静坐人群一度阻塞机场接机大堂的进出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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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1
发生元朗袭击事件,多名身穿白衫的人士在预谋下,袭击路人和列车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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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16
香港首富李嘉诚首度就现状表态,再度引用“黄台之瓜,何堪再摘”诗句,呼吁停止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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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18
民阵再度举办大规模和平集会,人数超过17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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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21
国泰港龙航空工会主席施安娜被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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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23
全港手牵手人链活动,串起44公里香港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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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25
港警首度使用实弹,出动水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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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30
黄之锋,周庭,及多名立法会议员遭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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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2
全港开学日大罢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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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4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动议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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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18
何韵诗参加美国国会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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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4
区议会选举,泛民主派拿到9成席位
2020年1月下旬
新冠疫情爆发,反修例运动开始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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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28
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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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
美国撤销香港的特殊地位与相关商业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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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7
美国财政部宣布,制裁中港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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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6.21包围警总案正式判刑,黄之锋、周庭及林朗彦分别被判入狱13个半月,10个月及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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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
香港正式被全球经济自由度排行榜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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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2
周庭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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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4
警方搜查壹传媒大楼,并冻结壹传媒及相关公司的资产,导致《苹果日报》在24日停止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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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9
立场新闻停止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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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29
社民连正式宣告解散
part4 影响
对于台湾的影响和启示:
对于台湾来说,反送中基本上已经使得”一国两制”和平统一台湾的实现可能性大大下降,几乎已经破产,有了香港的教训,两岸已经不可能通过谈判实现统一,“‘反送中’让民众对统一的支持度大减。未来台湾会离大陆越来越远,而离西方包括日韩等国家越来越近了,从台湾的反应就可以非常清楚的看到这一点,作为亚洲民主堡垒的台湾如何守护自身,对于所有台湾人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和急迫的问题。2020年9月,产经新闻台北支局长矢板明夫。在谈及香港反送中运动时,他介绍说“今日香港,明日台湾,后天冲绳”的口号也在日本传播







参考:
1)https://program-think.blogspot.com/2019/06/weekly-share-133.html
2)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chinese-news-52966429
3)https://www.twreporter.org/a/hong-kong-extradition-law-second-anniversary
4)https://www.dw.com/zh/%E5%8F%8D%E9%80%81%E4%B8%AD%E4%B8%A4%E5%91%A8%E5%B9%B4%E5%A4%A7%E4%BA%8B%E8%AE%B0/g-57853385
5)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F%8D%E5%B0%8D%E9%80%83%E7%8A%AF%E6%A2%9D%E4%BE%8B%E4%BF%AE%E8%A8%82%E8%8D%89%E6%A1%88%E9%81%8B%E5%8B%95
6)https://www.twreporter.org/a/hong-kong-extradition-law-events
7)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D%98%E6%9B%89%E7%A9%8E%E5%91%BD%E6%A1%88
8)https://www.ccpit.org/hk/a/20211231/2021123155fn.html
9)http://www.gtkjgh.org.cn/zhongcheng/news/show/id/15219.html
10)https://cn.nytimes.com/asia-pacific/20190821/hongkong-taiwan-fury-fallout-presidential-race/
11.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gangtai/hcm-06162019090415.html
12.https://cn.nytimes.com/business/20200529/hong-kong-special-status-explained/zh-hant/